佛法不离世间法,如果对于世间法能真正地明白,就是佛法。
《中庸》是儒家“四书”之一,四书所指的是:《论语》、《孟子》、《大学》与《中庸》。这四部书对于做人、做事、为学、修心,乃至于治理国家的道理,都讲得很清楚。其中对于心性上的问题,便以《中庸》为其代表。
《中庸》的第一章──〈天命之谓性〉全文如下:
此篇文章的宗旨,是在叙述道之本源,其中论及君子应当戒慎恐惧,时时刻刻皆要警惕自己,以防自己产生一些错误的思想或行为。透过自我的省察、反省与检查,行事求中和而不偏不倚,亦即是佛法上所说,要不即不离。
依字面而言,所谓天,到底是指哪个天,或是哪一层天?各宗各派对“天”的认定可能都不一样;若说“天”就是天地的天,那是这个虚空赋予我们性命吗?但虚空是没有作用的,是一种顽空,所以,我们的本心本性,当然不是这个天所赋予。
此外,在佛法中尚有名相上不同的天;如六欲天包含有四天王天、忉利天,再上去是夜摩天、兜率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那么人的本性是否就是由这些“天”,所赋予的禀赋?其实也不对,因为这些都只属于欲界天,在欲界天之外还有色界天、无色界天。而本性是无色界天所赋予吗?也不对。因为,无论四天王天、忉利天,或者是色界、无色界、四空天等,都已经是因缘成熟而得的果报;譬如修十善就可以升天,修四禅八定也可升天。所以,众生的本性的确不是欲界天、色界天与无色界天所赋予。
朱子提到:“天所赋予者,即自然之禀赋”。这当中的“自然”又是什么?也是外面自然界所赋予的吗?要明白“禀”有承受的意思,总是要有其“能”、“所”才行,而外在的自然界,是众生的依报,它该如何去禀赋、赋予?所以这种讲法,该如何说明才正确而究竟?
就佛法来讲,“天命之谓性”指的就是我们的本心本性,其中的“命”就是所谓的性命。比方说,师父在这里说法,各位听法的这念心,到底是谁赋予的?一个人,是由父精母血所组成,父母只是带给了我们色身,但是人人出生后就知道笑,有痛、痒……等觉知,这些却是与生俱来的,从来没有人教过。小孩饿了不给他吃就会哭,一旦吃饱了就会笑,这些都属于本性,任何人都有这一念本心本性,并不是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也不是佛、菩萨、罗汉给我们的,亦不是上帝给我们的。
“天命”在佛法而言,就是指我们的本心本性,是本来具足的,此处的天又称之为“理天”,不同于先前所说的欲界、色界、无色界天,属于“名天”,是一种有名称、有形相的天。
所谓的“理天”,亦即心性之理、因果之理、本具之理,法尔如是,廓然本具,称之为性,而“性”就是本性,本性也就是空性。譬如我们能讲话的这个心、听法的这个心,就是我们的本心,这个心有没有男相、女相、老相,属于空性。然而这念心虽是空性,其中却又能具足无量的法;举例来说,我们从小到大,心中总是记得很多事情,当中有智慧、技能、道德……等等,什么都有。以往人们始终认为这些事情,是放在心脏里面,以为心脏可以记忆,如今科学发达了,甲的心脏可以换到乙身上,乙的心脏可以换到丙身上,才发现心脏其实是一种纯粹的物质。或许也有人认为是脑神经在记忆,其实,脑神经细胞也属于物质,有其新陈代谢的作用。所以,心脏、脑神经都不能代表我们本具的心性。
要而言之,这个本性是本具的,本具的生命,灵知灵觉,称之为性,佛经中提到“法尔如是”,也就是天然之性德。众生的心性中有善法、有恶法;儒家所谓:“人之初,性本善”,就是认为我们这个心性,是好的、良善的;也有如荀子所言,认为人性是恶的、黑暗的。其实,这念心,非善非恶,若要论及善恶,全都是尘劳、渣滓;修行学佛就是要将本性显发出来,随顺当下这一念觉性,使我们这念清明的心时时刻刻都能存在,不被妄想所覆盖,处处作主,如如不动,了了分明,这念心性就是我们如实的本性。
之前提到这个本性是真空,它确确实实是空性,但它也是妙有。如果我们要写字,就能马上写得出来;要做一篇文章,也能写得洋洋洒洒,顺理成章;乃至于要讲一篇道理,也可以讲得头头是道。若问这当中到底是谁在写字?谁在听法?谁在讲理?当下回光返照,却又寻不出个形状、相貌。所以这念心性是真空,也具足了妙有,如此便称之为“性”。所谓的“天命之谓性”,也就是说,这一念心人人本具,天就是本具的性天,法尔如是,本来圆满。
率就是守、保任的意思。前面所说的“天命之谓性”只是一种理,人人都有佛性;如果想要佛性时时现前,就必须要守性,这念心要能安住,不仅白天如此,晚上也要如此,乃至在顺境、逆境,都能够时刻了了分明,正如禅宗祖师所说的:站得住、站得长。若能悟到这念心,保持了了分明,寂照一如,就是所谓的“道”。
佛法中最高的“道”,就是“归元无二路”。无二的道才是正道,即是佛的法身,也就是我们的心,这个心性就是真正的“道”,修行人要能时时刻刻保持这一念心性,才是最实在的“道”。
佛法中所谓的小乘是契悟到我空,而菩萨是契悟到法空,这些都是道,但还在相对中,尚未达到绝对,应该还要进一步地契悟《金刚经》上所说的无住心,以及《楞严经》所讲的知见无知,并且在悟了之后,继续踏实修道。
佛法里有很多教门、理法,佛陀所说八万四千法门,当中有显、密、顿、渐等教,这些都属于教理、教法。但是一位修行人若真想要修道,就应当保持定力,并将我们的习气,时时刻刻地检讨反省,这就是修;乃至除去贪心、瞋心、痴心、慢心、疑心,破除执着妄想,这就是修。
“道”,就是我们这念无住心、无为心。在唯识上所谓“刹那率尔心,堕境第一念”,与《大乘起信论》中所说“一念不觉生三细”,其中的“刹那”、“一念”都算是须臾,一般人当下这念心没有保任觉照、没有定慧,把持不住清明的这念心,逢遇外境,打了妄想,这念心马上就跑掉了;甚至于妄想丛生,患得患失,想东想西,心中总是一大堆的财、色、名、利,这念心就堕入三途恶道,为自己心生的妄想颠倒所苦!因此,这念心时时刻刻都要存在,只要能明明白白、处处作主,诸多恶法就能隐没,道法就现前了。所以,此处对于道的解释,儒家和佛法所讲的道理,是相通契合的。
睹是指眼根,闻是指耳根,一般人耳根与眼根最容易造恶业,所以,时刻都应当要谨慎,提醒自己要戒。句中“戒”与“慎”两字有一些差别,戒有警惧的作用,也含有干脆将它戒掉的意思;而慎是谨慎,表现出处处小心、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严谨,如同做事情不能莽撞,要三思而后行,想一件事情也是如此,一遍、二遍、三遍、四遍的思惟。乃至身、口、意时时刻刻都要戒慎,对于坏的念头、言语、行为、习惯,通通要戒除,亦即所谓的戒贪、戒瞋、戒痴;做事也要谨慎,起心动念更要谨慎,凡事都应当谨慎为之。
关于“戒”一字,孔子在教诫弟子时经常讲到,所谓“及其少也,血气未充,戒之在色。”即年纪轻的时候,要戒掉男女之间的色欲、爱欲,因为发育尚未完全,如果产生了性的关系,就会伤身害命;“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年纪到了二十、三十、四十岁,此时正是血气方刚,应该戒除与别人吵架、打架,因为一旦吵架、打架,就会有生命的危险;“及其老也,戒之在得。”年纪大的人,时常就会落入贪的境界中,贪得无厌,败德丧智,所以要戒去“得”的心。
一个人若能时刻都是正大光明、有德、有仁,这种人的人格就是君子;若进一步想要证罗汉、做菩萨、成佛得解脱,也要如此,首先就是要“戒慎乎其所不睹”。平日时时刻刻遇到该看的才看,不该看的绝对不要看;如果能够看到好的不生贪爱,看到坏的不起烦恼,眼根就清净了。反之,不明白这个道理,眼睛一看到外面,就容易生是非、起过失、造恶业,将来就会堕落,那就不是君子所为了。
而“恐惧乎其所不闻”当中的含意就是:做一件事情恐怕是做错了,听到一件事情恐怕是听错了,乃至好事恐怕没听见,坏事恐怕多有所闻;如此时时刻刻都应该谨慎小心、战战兢兢。对于好的事情,就应该多听,不去听就会愚痴;而对于坏的事情多有听闻,这念心就会产生邪见,人的罪过多半是从见、闻当中产生出来的,所以,我们随时随地都要留意我们的眼根、耳根,戒慎恐惧。
“见”是显现的意思,与“现”字相通;“隐”就是看不见的处所;而“微”就是很微细的意思。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中庸》这一段文句,是指做人做事,在大庭广众、公开的场合,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乃至于在晦暗的地方,或是在人家看不见的地方,都不能以为别人看不见,就行为懈怠、放逸、打妄想,甚至造恶业、生是非、偷鸡摸狗。《礼记.大学》中有所谓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自己如果讲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情,别人都会看得清清楚楚,逃不过众人耳目;也由于大众都看得见,就应当更要老老实实地做人做事,不可以妄求利养、沽名钓誉。
如果,我们想做一个正大光明的人,建立完整的人格,想修菩萨、成大人、得解脱,就必须先从因上做起,所谓因,就是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起心动念;一般人在独处时,最容易纵肆自己的起心动念,例如:自己一个人睡觉,或是在山中单独住着茅棚,这种独处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易于随便、放逸、懈怠、懒惰,并且容易做错事;因此,人在独处时,更要注意我们的身、口、意三业。
一个人的心境,不外乎喜、怒、哀、乐这些心理上的变化,但是佛法里讲的受、想、行、识,比喜怒哀乐更为微细;譬如我们的心态、心境、个性,如果把它归纳起来,在日常生活上的转变,不外乎欢喜、生气、悲哀、快乐,而这念心要是没有动一念喜怒哀乐,又是什么样的境界?
《六祖坛经》当中讲到“不思善,不思恶”的当下,便是我们自心的本来面目;中道就是本来面目,也就是自己的本心本性。喜、怒、哀、乐尚未发起的这念心,就是“中”,亦即我们的本心本性,此点与佛经所讲的道理相通。
然而,虽然与佛经义理相通,在层次上仍有深浅之别。例如,这念心现在没有喜怒哀乐时,不是感到无聊、打瞌睡,就是在想过去、现在、未来,心当中始终患得患失,这些都不是中;所以《中庸》上对“中”的解释,并没深入得很透彻。如果明白佛法中道实相的义理,在阐述此理时,便能够讲得精辟入理,并且让人清楚明白,有所受用。
“喜怒哀乐之未发”只是一个定境,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中提到,只有达到无住,心中没有生种种妄想分别的心念,才是中道实相的境界。修行人要达于真正的中,能无住生心;这念心,时时刻刻保持在定、慧之中、定慧不二的这念心,才是真正的中道、真正的实相,将这一念心善自保任,就能契悟真正的道。
要真正能做到“喜怒哀乐之未发”实在是不容易,一个人不可能没有喜、怒、哀、乐感情的表达;所以还是要发,只是,喜怒哀乐的表现要能合于节度,合于时节因缘而发。比如说,当我们事业成功、金榜题名,这时可以喜;又像诗经所说:“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祜,以对于天下。”也就是“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武王一怒,亦安天下之民”,文武二王因为国家社稷,一怒而推翻暴政,安定天下,藉着这一怒反而成就了一件功德,解救许多百姓;所以,这种怒便可以发。当遇到父母至亲往生,这时就要哀;在这个时节因缘中,哀伤哭泣,别人也不会觉得怪异,这就合于因缘、节度。至于乐,其中有心理与生理的快乐,如身体受到外境的刺激,产生了快乐,就是生理上的乐;而心里面欢喜,也是一种快乐,像古人修道时,豁然领悟了道理,哈哈一笑,也就是乐;乃至于七月十五诸佛欢喜日,十方诸佛看到许多佛弟子证果、悟道,诸佛也会很欢喜。不过,如果喜、怒、哀、乐的表现没有合乎时节因缘,失去了平常心,就会变成不当的言行及情绪反应。
就佛法而言,喜、怒、哀、乐等情绪都要转化,经常让心念处于禅定、智慧、慈悲、愿行中。例如:笑,要笑不露齿,就像世尊拈花,迦叶微笑一般,只是微微的一笑,并非哈哈大笑,笑得威仪尽失。所以,遇到很高兴的事情,可以笑,但要“笑不露齿,笑不出声”,若是保持这两个原则,则怎么笑都能笑得很轻松、自在。儒家中所讲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主要是教导大众如何知进退,如何老老实实地成就完整的人格;但是,尚未进一步探讨如何将这念心提升到佛、菩萨的境界。儒家所主张的内圣外王,也是如此:没有喜怒哀乐,就是内圣;假若要外王,也不会妨碍到喜怒哀乐之“发而皆中节”。
如果真正能做到喜怒哀乐,皆能表现合于节度,就表示我们可以作主了。反之,如果心当中作不了主,喜怒哀乐的表现总是反覆无常,人们就会认为这个人情绪失控,甚至患有神经病。所以,修习菩萨道,就是要能处处作主,在发起喜、怒、哀、乐时,又同时能够“发而皆中节”,有体有用,才能落实自己的修行。
那么,什么又是菩萨道?菩萨道就是不离开众生与社会,要能恒顺众生;若以四摄法(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来讲,就是要能依当下的因缘随顺众生的喜怒哀乐。例如:人家笑,我们也跟着人家笑一笑;如果我们不笑,就好像不随顺他,如此,也就难以有因缘度化他了。
从前,有一个人犯了五逆十恶大罪,杀了人,事后自己一想到要堕地狱,就很伤心地哭了起来。这时,有位菩萨知道这个人已经深自忏悔,但因为自己已经杀了人,心中害怕会堕地狱,并且觉得已经无可救药,所以伤心掉泪。菩萨为了要度化这个人,也在旁边哭,这个人觉得很奇怪,问道:“你在哭什么呢?”菩萨便说:“唉呀!我以前杀了些人,现在觉得很后悔,所以难过得哭了起来。”这个人就说:“你杀了人,我也杀了人,真是同病相怜!”于是,两个人便商量该怎么办。这时,菩萨便巧设方便,向这个人说:“听说佛陀正在此处讲经说法,佛陀有办法替我们消业障,我们还有希望!”所以,这个人就停止流泪,一同和菩萨去听闻佛法,并在听法的当下得度,这个就是菩萨的善巧方便。
这些方便我们也要了解,能善用这些方便,就能普度众生,即是“发而皆中节”的和。此外,“喜怒哀乐之未发”是心之体,“发而皆中节”是心之用,修行有体有用,若能用得恰到好处,则所用的都是善法,都是好事,这就是和,亦即与菩提心、善法、涅槃心、功德相和、与身口意相和,一切都是自在、安稳的;如此,就有无量的功德。
一般人如果对喜怒哀乐的表达不能发而皆中节,过之、不及都有不当之处。过之便会认为,随其因缘“发而皆中节”就是要表现俗气、油头油嘴、老奸巨猾、谄媚奉承。若是不及便又会表现出避而远之,僵硬死板的“喜怒哀乐之未发”,不留情面、冷冷冰冰,这又是偏到一边;一旦落入了油头油嘴和冷冷冰冰这两边,都不正确。喜怒哀乐的表现是要能适得其中,适得其所。
若以佛法来看,“喜怒哀乐之未发”,就是一个妄念不生、就是大禅定,修行人安于定慧不二这念心,一念到底,如此便能成就无上正等正觉。佛法当中,有一位薄拘罗尊者,他八十年来未曾讲过一句话,就是因为他的心与空性相应了,这念心保持在安稳吉祥中;反之,儒家对于这个道理,就没有探讨得这么深入,只是探讨到做人做事的方向与规则,所以如依照儒家所说的如实去作,虽能够做一位世间的贤人;但是,并不能达到超脱生死、自在清凉的境界。
所谓的“中”,是天下之大本,一切的根本;根本就是实相,为诸法之体,因为一切有情、无情、凡圣净土、东西南北都是归于实相,此即“万法归一”。所以,实相是一切的根本。修行如果能悟到菩提涅槃这个空性、中道实相,就是根本;亦即“一切法无不从此出,一切法无不归还此法界”,而《中庸》所言的“天下之大本”,就是如此。
唐朝永嘉大师言:“但得本,何愁末”。这里的“本”,就是指我们本具的心性。本具心性,即是人人本具的实相。此外,儒家除了提到中道实相,还有论及“诚”字,就是说明我们这念心要诚,亦是《中庸》第二十四章中所讲的:“至诚之道,可以前知。”,这里的“诚”就相当于一念不生,是一个定的境界,如此便与佛家所言的中道实相,有一些契合。其次,“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是相互通达的一条道路。若以佛法来讲,便是真谛、俗谛、中道第一义谛,其中有事、理,事理无碍,事事无碍,这些就是十方世界所共同通行的道路。
一个人对于喜怒哀乐有所节制,进退得宜,人格便能完整,真正能够做大事、治理天下国家。如果能够通达这些道理,在待人接物上,更能头头是道,法法是道。“和”就是俗谛,也就是不舍一法,明白人与人之间该如何相处、如何去沟通?这些就是俗谛之理。把俗谛的道理切实做到了,做任何事情都会很顺利,到任何地方也不会起烦恼。反之,如果没有做到“和”,做到俗谛的道理,看到这个也是障碍,那个也是障碍,如此就不通达,就不是达道了。
这一段的意思是,假使一个人对于心性有所体悟,知道体、用,又有俗谛、真谛、中道第一义谛,就能令──“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天地就是指外在的环境,这一念心如果能够安住在中和之境,安住在第一义谛、实相、定慧当中,起心动念就是智慧、神通、妙用。释迦牟尼佛在《楞严经》中提到:众生心和佛心,毕竟无二,本来就是一个;然而,诸佛起心动念就是智慧、神通、妙用,众生虽然也有这一念心,但由于众生不能致中和,没有定慧,没有返照,所以在起心动念中,充满了无明、烦恼,甚至罪过。因为,众生之心只有在理体上合于佛心,但是在事相上并没有加以修炼、转化,所以始终在无明、烦恼当中。
如果,我们能修持定慧法门,体悟这念心性,安住在中和当中,就能达到佛法所说的“成所作智”,亦即什么事情都能够成办圆满。如此心生万法,外界就会有种种瑞相、感应了。
“天地位焉”──每个人各安其位;人就人位、僧就僧位、佛就佛位、法就法位,这个世界就能安住,各个相处不相妨碍,各遂其生。天地安住了,天地之本位就没有地震等灾难,因为,发生地震就是天地变位,而外在种种的灾害,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致中、致和,虚空当中便发生变化,产生了水灾、火灾、风灾、地震、冰雹,乃至于闪电,这就是由于天地没有安住于本位。
人的喜怒哀乐是无常的,人们不了解无常,处处执着,总是拼命地去占取、征服,当中贪瞋痴、杀盗淫什么都有,致中和的道理就失去了;观察时下的人们,不了解人生真正的道理,如果要他没有喜怒哀乐,他可能就无法安住下来,因为现在一般人在“喜怒哀乐之未发”的时候,经常是已经睡着,觉性暧昧。所以,我们要了解,中、和是一切的根本,它们看似抽象的名词,但在佛法所讲,中和,就是师父说法,诸位听法的这一念心,也就是有定、有慧,定慧不二的这一念心;致乎中和,有定、有慧,则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能够恰到好处,如此天地安于本位,就不会起天灾,也就不会有水灾、火灾、风灾……等,更不会有人祸了。
在古老的中国,有这么一个说法:地有地龙,而地震就是地龙翻身所引起的;其实,就佛法讲,一切的灾难,实在是因为人心所感应而来。佛法中讲,地有地神,水有水神,火有火神,风有风神,而雨是由龙神在管理。如果,每一个人的心中没有功德法财,心当中充满了贪瞋痴,这个龙也就没有功德力了,因为人们都把功德用尽了,所以龙就去睡觉了,它这一睡就会产生旱灾;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脾气太大、贪心太重,心中经常生无明、起烦恼,就感应到火神,火神一发脾气,就有刀兵灾,到处起火。所以,一切境界都还是我们这念心所产生的。这念心只要起念,外面就有相应的境界,所谓“心生万法”,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明白这个道理,更要时时刻刻保持定慧、安详自在。
所谓的“万物育焉”,就是春夏秋冬四时,风调雨顺,什么时候该刮风、该下雨、该出太阳、该打雷,当天地安于本位时,时节都不会乱掉,就能恰到好处;春天里,草木就会长得很茂盛,秋天就能收成,乃至树叶枯黄,到了冬天就是很寒冷,四时节气的运转都会恰到好处。如果,人心变异,天地变位了,即使六月天也会下起雪来,或是不到冬天就会很冷;因为,一切的天灾人祸,实在都是由于人心没有致于中、和,假若每个人都可以做到中和的境界,那么这个社会,乃至整个世界就会成为人间净土。
以佛法而言,“天命之谓性”是空性,属于法身佛;“率性之谓道”是起观照,属于报身佛;“修道之谓教”,修六波罗蜜,属于化身佛。如此将法、报、化三身归纳起来,就是道,人们如果能时常忆念这三身,以名昭德,时时刻刻须臾不离,安住本位、实相、定慧之中,就能够站得住、站得长,真正地达到了修道的境界;乃至藉由明道、修道、见性,慢慢地保任成功,直至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