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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山 月 刊 304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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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进退合宜的光明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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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因识缘 成就圆满人生文/普信精舍研经禅修班学员 传楚 「知因识缘」、「知因识果」能圆满一切事理。去年是我人生经历中最特别的体验,因为,我被告了!过去一直认为,只有做了坏事,才需要进出警局、法院;也一直认为,没做的事情,只需要像平常一样,解释清楚,诉诸道理,事情就可以解决。但事实不然,我被告知必须到警局面对他人诬告,此外,还得举证他人所提的告诉不符合事实,否则没事也会有事。 当时收到法院通知,看到耸动的被告内容,连带也让家人惊吓。一开始,面对事情的发生,对学佛一段时间的自己,解决方法就是替对方立牌位,认为这就是所谓化解的方式,但其实内心充满千百个不甘愿,无法接受自己此生未加害对方,为何对方如此待我?而且还得为对方立牌位回向!当然,用这样的心念,所得到的结果是,即便立了牌位,原本以为到警局解释回复诉讼就可解决的事,却还是接到法院传唤,须以被告人身分到庭,内心崩溃。 适逢当时禅修班课程提及了因缘法,才恍如当头棒喝,刹那敲醒执着的自己,思惟后明白,看似此生未加害对方,但若无因缘,此事又岂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既明白凡事有因有缘的道理,更应在此生尽力圆满。因此,接下来在如法诵经回向对方的每一念中,都生起真心想化解恶缘的心。果真「心随境转」,随着心念转换后,内心原先的不满及对诉讼结果的害怕渐趋平稳,正所谓「心清智明」,当心中没了害怕、怨气,思绪也跟着清晰,在接下来的法院答辩中,也能清楚明白地对应,最终圆满解决了诉讼。 师父常说要把今生当作最后一生来过,也常提到,每每法会大家都拼命写冤亲债主牌位,为何在现世遇到不善的因缘时,不愿真心好好化解?在此次事发过程中,若未善用佛法,反而随顺着自己的习性,则这场诉讼将变成你来我往的对立攻击;因此,深信因果,不昧因果,随缘了旧业,才能事理圆融,化解争端。 透过这件事,让我更深信因果不虚之理。既然凡事有因有果,在面对种种恶缘时,更应以正确的因心、良善的因心来转化;同时,平时不遗余力地广结善缘、利益他人,亦是创造未来良缘善果。以积极正向态度,知因识缘、知因识果,人生所有境界,必能圆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