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王之道斯為美
文/普頓精舍護法會副會長 傳悲
放眼目前社會所接觸到的人、事、物,大多是負面的消息,若非人與人、便是團體與團體之間有所衝突。產生衝突的原因,則是由於利益或關係上不平衡所產生的直接效應。
倫常為綱 社會有序
推究原因,團體由個人組成,而個人所形成的最小團體單位則是家庭。自古以來,儒家所推崇的「五倫」,維繫著人與人之基本綱常──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夫義婦德、兄友弟恭及朋友有信,在現今社會更顯重要。五倫,是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規則。有此規則,社會便能安定;社會安定,每個人皆可安居樂業,使公司獲利,更是國家強盛的基石。
《論語.學而》云:「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說明人與人相處須以禮法來約束。禮之功用,以和諧最為可貴。以禮法來規範行為,則能使先王之盛世再現,不論在上者或居下位,乃至販夫走卒,皆須依此規範作為生活或行為的準則。若認為只需「以和為貴」而不遵守禮法,則流於隨便而失去原則,成為隨人附和之鄉愿行為,亦不可取。
舉例來說,在十字路口等待綠燈過馬路,足以印證人民對於禮法之遵循程度。本國人民常羨慕歐、美、日等國家,車輛在十字路口必定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更不會爭先恐後、不亂按喇叭、不闖紅燈……。禮法,不外禮節、禮貌、禮讓等作為。因有禮法之規範,社會才顯得和諧,人人受到尊重。人人遵守禮法的軌則而行,生活不致過於急迫、火爆,人們因慢活而得以長壽。
敬慈和真 人事盡通
反觀台灣,許多號誌對於路人形同虛設,因為行人都太急促、也太自作聰明,眼看四下無車,就逕自跨越馬路。自巷內駛出的車輛,無法看到兩側來車,假使僅自顧駕駛,不遵守「停、看、聽」的原則,產生的後果將無法設想。因此,遵行規則,就是遵守禮法。
如果每個人都遵守禮法、遵循原則,每個人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循序漸進,車輛必能暢行無阻,路人更能通行無礙,空間騰出來、時間也節省了,又可減少許多不必要的摩擦與意外,自利利他,產生雙贏局面。
這些素養的養成,必須賴於五倫之基本訓練方能有成,使每個人各依禮法,知所進退。綜觀五倫之綱常,可以中台四箴行──「對上以敬、對下以慈、對人以和、對事以真」四項原則加以涵蓋。若能如此,則社會安詳,民生樂利,國家強盛指日可待,佛國淨土當下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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