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懷海禪師



前言

在古佛時代,有一位修行人,因為錯解了一句佛法,而墮入畜生道,做了五百世的野狐狸。千百年之後,野狐狸遇見了一位體證深刻的老和尚,和尚淡淡地說了一句話,就解開了老狐千古的疑惑!這位老和尚,就是禪宗史上的高僧──百丈懷海禪師。

出家因緣

懷海禪師小的時候,有一天,隨著母親上山禮佛,見到大殿前金碧輝煌的佛像,便問母親說:「那上面坐的是誰啊?」母親輕聲的回答:「就是廣度眾生的佛陀啊!」沒想到懷海禪師竟然大聲的說:「佛陀的樣子和我沒有兩樣,我將來做佛好了!」這時,剛巧大悲老和尚走過來微笑著說:「小菩薩相貌莊嚴,開始讀書了嗎?」還小的懷海禪師搖了搖頭,正好見到大悲和尚手上捧了本經書,經書封面寫著《金剛般若波羅密經》,簡簡單單的八個大字,卻認不全,難過得額角冒汗,大悲和尚卻慈悲地拍拍他的肩膀說:「別急,孩子,慢慢來!」爾後,懷海禪師就常常上山找老和尚學念經書,和佛法結下了不解之緣。

嗣法馬祖

洪州百丈懷海禪師,唐代僧,俗姓王,福州常樂人。自幼喜遊訪寺院,年二十,隨潮陽西山(今廣州潮安)慧照法師出家,後又依南嶽衡山之法朝律師受具足戒,並且曾經到廬山(今安徽廬江縣)浮差寺遍閱藏經。

後來,懷海禪師聽說馬祖大師在江西南康龔公山宣講佛法,於是前往參學,因為懷海禪師聰慧好學,悟性很高,頗得馬祖大師的器重,而與智藏禪師、普願禪師成為馬祖大師門下的「三大士」。

一喝三日聾

有一天,馬祖大師把禪床的拂塵子豎在懷海禪師面前,懷海禪師看了一下說道:「正此用!離此用!」馬祖大師一聲不響又把拂塵子放回原處,並問懷海禪師說:「你以後開兩片皮,將何為人?」意為將來如何傳法。懷海禪師也照著馬祖大師的做法,豎起拂塵子,馬祖大師反過來也說:「正此用!離此用!」懷海禪師便把拂塵子放回原處,馬祖大師大喝一聲,害得懷海禪師三天耳鳴不已,懷海禪師也因此豁然開悟,從此作此獅子吼,威震四方。

懷海禪師在馬祖大師去世後,先在石門山馬祖塔旁住茅廬修行,後來到洪州新吳(在今江西省奉新縣)大雄山修行傳法。這座山差不多有一百丈高,所以又稱百丈山,懷海禪師來到這裡以後,許多慕道者絡繹於途,因此懷海禪師又被稱為「百丈禪師」。

有一次,懷海禪師上堂說法,有人問什麼是「大乘頓悟法門?」他對大眾開示說:「汝先歇諸緣,休息萬事,善與不善,世出世間一切諸法,莫記憶,莫緣念,放捨身心,令其自在,心如木石,無所辨別,心無所行……」大師認為:一切皆無求,也不守此無求,也就是對「無求」也無求。當懷海禪師說法完畢,大眾都準備離開時,禪師便承襲馬祖禪法──用喝、打、手勢,來應機啟發大眾開悟的方式──於是大聲吼一句:「是什麼呢?」眾人一驚,紛紛回過頭來,一瞬間離言絕慮,有些人就在懷海禪師獨特的「百丈下堂句」中開悟了。

一句法語度野狐

百丈禪師上堂說法時,總有一名老人跟著大眾進入法堂聽講。有一天,大眾散去了以後,這名老人逗留著不肯離去。百丈禪師問他:「你是什麼人?」老人回答:「過去迦葉佛時,我曾經住在這山裡,有人問我:『大修行的人還會不會落入因果輪迴?』我回答他:『不落因果』。從這以後,我五百世都墮入野狐身。現在請和尚告訴我應該如何回答!」百丈大師說:「不昧因果。」老人聽了以後馬上開悟,便向大師禮拜說:「我可以脫離野狐狸的身體了,我住在山的那頭,請您按照亡僧的儀式埋葬我。」爾後,果然在後山的洞中,找到野狐狸的屍體。

制定清規

佛教傳入中國四百年後,達磨祖師才到東土,禪宗歷代祖祖相傳,均是以心印心,以道相授;或岩居穴處,或寄居律寺,還沒有叢林住持之名。懷海禪師有鑒於禪宗的弘揚已經漸漸受到重視,弘化層面也愈來愈廣,上至君相王公,下至儒者百姓,莫不傾心歸附,習禪出家徒眾也愈來愈多。因此,懷海禪師繼開創叢林的馬祖大師之後,即立下一套有系統的「百丈清規」【註】。

懷海禪師在百丈山,自立禪院,制訂清規,率眾修持,實行僧團之農禪生活;每日除了領導大眾修行之外,還親執勞役,勤苦工作,堅持自食其力。晚年時,徒眾不忍年邁的師父仍然做粗重的工作,於是懇請懷海禪師不要隨眾出坡,但是懷海禪師以「吾無德,焉可勞於人」婉拒,弟子只好密收懷海禪師所用的扁擔、鋤頭等農具。沒想到懷海禪師因此不飲不食,弟子們只好將農具還給懷海禪師,讓他隨眾作務。這種「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成為叢林的千古楷模。

後記

唐憲宗元和九年(西元八一四年),百丈懷海禪師在一句「靈光獨耀,迥脫根塵。體露真常,不拘文字。心性無染,本自圓成。但離妄緣,即如如佛。」的偈頌中示寂,世壽九十五,戒臘七十四。唐長慶元年諡號為「大智禪師」,塔名「大寶勝輪」。

百丈懷海禪師門下的上首弟子有溈山靈祐、黃檗希運,之後衍生為溈仰和臨濟二宗與曹洞、雲門、法眼並稱「禪宗五家」。

【註】百丈清規

懷海禪師揉合大小乘律,制訂禪門儀規,世稱百丈清規,天下叢林無不奉行,為禪宗史上劃時代之功績。宋儒仿效其制度而創立書院,元明清三朝,更以書院為鄉學,充作養士之所。

禪宗形成初期,禪林尚無制度、儀式,故該清規設有法堂、僧堂、方丈等制度,又規定眾僧分別擔任東序、寮元、堂主、化主等各種職務,為當時中國禪宗脫離律寺,維持獨自教團生活之必要規範。本書內容分上、下兩卷,計有九章。卷上有:一、祝釐章,二、報恩章,三、報本章,四、尊祖章,五、住持章;卷下有:六、兩序章,七、大眾章,八、節臘章,九、法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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