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觀須知
▍進入本寺注意事項
1. 開放參觀時間:每日上午8:00至下午5:30
日照短之月份:11月、12月、1月、2月開放至下午5:00
2. 請衣著整齊,勿穿著短褲或拖鞋。
3. 進入本寺請勿攜帶葷食或寵物(導盲犬除外)。勿吸煙、飲酒或嚼檳榔;並共同維
護寺院清潔,勿隨意丟棄垃圾、煙蒂及吐痰。
4. 為維護來寺遊客個人權益及人身安全,本寺全面禁止使用空拍機。
5. 為維護寺內行路安全,來寺遊客之騎乘工具,含汽車、機車、腳踏車等,請勿駛入本寺 園區。感謝慈悲配合!
▍殿堂巡禮注意事項
1. 為維護寺院寧靜,殿堂內請保持肅靜。如需導覽介紹,請至四大天王殿外導覽看板
區先行解說完畢再進入殿堂,靜默參觀,並請將手機調為振動。
2. 請勿攜帶食物、開水或飲料進入殿堂。
3. 恭敬法器、聖像,請勿觸摸。
4. 巡禮解說過程請勿錄音、錄影及攝影。
▍提供視覺障礙者之服務
1. 歡迎合格導盲犬陪同視覺功能障礙者進入本寺,如需任何協助,請預先或現場洽
詢本山知客室。
2. 視覺功能障礙者或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攜帶導盲犬入寺,請依法規(遵行政院
《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11條辦理。)出
示相關佐證文件,並為導盲犬著導盲鞍,以便本寺人員接待引導。
【備註】
行政院《合格導盲犬導盲幼犬資格認定及使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訓練導盲犬或導盲幼犬出入公共
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時,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
(1)視覺功能障礙者應攜帶導盲犬使用者證明及導盲犬工作證。
(2)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應攜帶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及導盲犬工作證
或導盲幼犬訓練證明。
(3)導盲犬應著導盲鞍。
(4)導盲幼犬應著訓練中背心或導盲鞍。
第11條
視覺功能障礙者使用導盲犬、導盲犬專業訓練人員訓練導盲犬或導盲幼犬出入公共
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時,應善盡注意其他
人員及物品安全之責任。
|